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依照中華民國證券交易法及相關行政命令規定,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
審計委員會的設置符合上開法規的要求。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主要職責及年度工作重點如下:
審計委員會的設置符合上開法規的要求。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主要職責及年度工作重點如下: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委員名單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他公司之職稱 |
召集人、獨立董事 | 劉如山 | 逢甲大學銀行保險系學士 台灣科技大學工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
宏威創業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董事長 台灣福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合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獨立董事 | 陳宇鵬 | 美國麻州州立大學塑膠高分子工程研究所碩士 | 中京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
獨立董事 | 陳志成 | 大同大學化工系學士 美國 University of Missouri-Rolla 化工所碩士 美國 University of Missouri- Columlia 農業(生物)工程博士 |
大同大學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研究所 教授 大同大學 創新化工與生技中心主任 |
審計委員會每季定期集會、討論,會中邀請會計師、稽核主管及相關主管列席。內部稽核主管依據年度稽核計劃定期向審計委員會提報稽核彙總報告,審計委員會亦定期對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及其工作進行考核。審計委員會每年定期與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針對各季財務報表核閱或查核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溝通事項進行交流,並就簽證會計師之選任及其提供之服務進行獨立性審核,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如下:
113 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6(A)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召集人、獨立董事 | 劉如山 | 5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陳宇鵬 | 5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陳志成 | 5 | 0 | 100 |
薪資報酬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一人擔任召集人。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2)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名單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他公司之職稱 |
召集人、獨立董事 | 陳宇鵬 | 美國麻州州立大學塑膠高分子工程研究所碩士 | 中京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
獨立董事 | 劉如山 | 逢甲大學銀行保險系學士 台灣科技大學工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
宏威創業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董事長 台灣福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合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獨立董事 | 陳志成 | 大同大學化工系學士 美國 University of Missouri-Rolla 化工所碩士 美國 University of Missouri- Columlia 農業(生物)工程博士 |
大同大學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研究所 教授 大同大學 創新化工與生技中心主任 |
薪資報酬委員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如下:
113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4(A)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獨立董事 | 陳宇鵬 | 4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劉如山 | 4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陳志成 | 4 | 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