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依章程规定,本公司置董事七~十一人,任期三年,采候选人提名制度,由股东会就董事候选人名单中选任。
本公司董事会目前为七席,其中三席为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长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对内为董事会主席,对外代表本公司。
为完备与强化组织运作机制、健全监督责任,本公司董事会已依法设置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并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就董事会绩效予以评估,定期向董事会提出评估报告及具体改善建议方案。
一、 董事会成员本公司董事会目前为七席,其中三席为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长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对内为董事会主席,对外代表本公司。
为完备与强化组织运作机制、健全监督责任,本公司董事会已依法设置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并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就董事会绩效予以评估,定期向董事会提出评估报告及具体改善建议方案。
(一)本届董事任期自112年5月23日起至115年5月22日止。
职称 | 姓名 |
董事长 | 陈继圣 |
副董事长 | 百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廖本林 |
董事 | 闳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朱瑞兰 |
董事 | 廖宜冠 |
独立董事 | 刘如山 |
独立董事 | 陈宇鹏 |
独立董事 | 陈志成 |
独立董事 | 徐嘉宏 |
(二)董事及独立董事简历
职称 | 姓名 | 主要经(学)历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职务 |
董事长 | 陈继圣 | 美国麻州州立大学塑料高分子工程研究所硕士 大同大学化工系学士 通用讯号/埃默森研发经理 |
富致科技(股)公司总经理 威尔投资(股)公司董事长 舜全电子(股)公司董事 |
董事 | 百容电子(股)公司 | - | 钰铠科技(股)公司董事 |
代表人:廖本林 | 美国杜兰大学硕士 大同大学电机工程科 |
百容电子(股)公司董事长 希华晶体科技(股)公司董事 博大科技(股)公司董事 韦侨科技(股)公司董事 |
|
董事 | 廖宜冠 | 美国纽约大学坦登工程学院硕士 富致科技(股)公司总经理室经理 |
广纳投资(股)公司董事长 百合投资(股)公司董事 |
董事 | 闳大投资(股)公司 | - | 玮锋科技(股)公司董事 |
代表人:朱瑞兰 | 英国Sussex大学科技与创新管理硕士 | 大洋塑料工业(股)公司企划室高级专员 | |
独立董事 | 陈宇鹏 | 美国麻州州立大学塑料高分子工程研究所硕士 | 中京工业(股)公司董事长 |
独立董事 | 陈志成 | 美国 University of Missouri-Columlia 农业(生物)工程博士 |
大同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科技系/研究所教授 大同大学创新化工与生技中心主任 |
独立董事 | 徐嘉宏 | 加拿大皇家大学EMBA 致理商业专科学校会计统计科 宣乔科技(股)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笙泉科技(股)公司独立董事 |
振道科技顾问有限公司董事 宣乔科技(股)公司顾问 鑫盈能源(股)公司顾问 易宸科技(股)公司顾问 |
二、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依据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董事会应向股东会负责,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项作业与安排,应确保董事会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行使职权。董事会之结构,应就公司经营发展规模及其主要股东持股情形,衡酌实务运作需要,决定七人之适当董事席次。现任七席董事中有一任为女性董事,无员工董事。
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虑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并就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以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大面向之标准:
落实董事会成员多元核心能力情形(最主要五项):
依据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董事会应向股东会负责,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项作业与安排,应确保董事会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行使职权。董事会之结构,应就公司经营发展规模及其主要股东持股情形,衡酌实务运作需要,决定七人之适当董事席次。现任七席董事中有一任为女性董事,无员工董事。
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虑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并就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以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大面向之标准:
•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
•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背景(如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营销或科技)、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等。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董事会整体具备之能力如下:
•营运判断能力、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危机处理能力、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领导能力、决策能力。
•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背景(如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营销或科技)、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等。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董事会整体具备之能力如下:
•营运判断能力、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危机处理能力、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领导能力、决策能力。
多元化核心 | 基本组成 | 产业经验 | 专业能力 | ||||||||||||||||
国 籍 |
性 别 |
具 员 工 身 份 |
年龄 | 独立董 事年资 |
被 动 元 件 |
塑 化 与 材 料 |
专 业 服 务 与 行 销 |
财 务 与 金 融 |
建 筑 与 工 程 |
商 务 与 供 应 |
资 讯 与 科 技 |
法 律 |
会 计 |
风 险 管 理 |
|||||
40 - 50 岁 |
50 - 60 岁 |
60 - 70 岁 |
70 - 80 岁 |
3 年 以 下 |
6 - 9 年 |
||||||||||||||
陈继圣 | 中华 民国 |
男 | V | V | V | V | V | o | V | V | V | ||||||||
廖本林 | 中华 民国 |
男 | V | V | o | V | o | o | V | V | V | ||||||||
廖宜冠 | 中华 民国 |
男 | V | V | o | V | V | ||||||||||||
朱瑞兰 | 中华 民国 |
女 | V | V | o | V | V | ||||||||||||
刘如山 | 中华 民国 |
男 | V | V | V | o | V | V | |||||||||||
陈宇鹏 | 中华 民国 |
男 | V | V | o | V | V | V | V | V | |||||||||
陈志成 | 中华 民国 |
男 | V | V | V | V | o | ||||||||||||
徐嘉宏 | 中华 民国 |
男 | V | V | V | V | o |
三、 董事会运作情形
1. 113年度董事会开会5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职称 | 姓名 | 实际出席次数(B) | 委托出席次数(A) | 实际出席率(%)(B/A+B) | 备注 |
董事长 | 陈继圣 | 5 | 0 | 100 | |
副董事长 | 廖本林 | 5 | 0 | 100 | |
董事 | 陈玄佳 | 3 | 0 | 100 | 113.11.1改派代表人卸任 |
董事 | 朱瑞兰 | 2 | 0 | 100 | 113.11.1改派代表人新任 |
董事 | 廖宜冠 | 5 | 0 | 100 | 112年股东常会改选新任 |
独立董事 | 刘如山 | 5 | 0 | 100 | |
独立董事 | 陈宇鹏 | 5 | 0 | 100 | |
独立董事 | 陈志成 | 5 | 0 | 100 |
2. 其他应记载事项
(1). 董事会之运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叙明董事会日期、期别、议案内容、所有独 立董事意见及公司对独立董事意见之处理:
A.证券交易法第 14 条之 3 所列事项之处理情形:本公司已设置审计委员会,故不适用。
B.除前开事项外,其他经独立董事反对或保留意见且有纪录或书面声明之董事会议决事项:无。
(2).董事对利害关系议案回避之执行情形:
(1). 董事会之运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叙明董事会日期、期别、议案内容、所有独 立董事意见及公司对独立董事意见之处理:
A.证券交易法第 14 条之 3 所列事项之处理情形:本公司已设置审计委员会,故不适用。
B.除前开事项外,其他经独立董事反对或保留意见且有纪录或书面声明之董事会议决事项:无。
董事会日期 | 应回避董事 | 议案内容 | 利益回避原因 | 参与表决情形 |
113.4.30 | 陈继圣 | 112 年度员工酬劳发放案 | 回避之董事为当事人 | 未参与讨论及表决 |
113.7.30 | 陈继圣 | 113 年上半年度绩效奖金案 | 回避之董事为当事人 | 未参与讨论及表决 |
113.12.10 | 陈继圣 | 1.113 年年终奖金及 113 年下半年度绩效奖金 2.114 年度薪酬案 |
回避之董事为当事人 | 未参与讨论及表决 |
3.董事会评鉴执行情形:
评估周期 | 评估期间 | 评估范围 | 评估方式 | 评估内容 |
每年执行一次 |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 |
董事会 | 董事会成员自评 | (1)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2)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 (3)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4)董事的选任及持续进修 (5)内部控制 |
每年执行一次 |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 |
个别董事成员 | 董事会成员自评 | (1)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 (2)董事职责认知 (3)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4)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 (5)董事之专业及持续进修 (6)内部控制 |
每年执行一次 |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 |
功能性委员会 | 董事会成员自评 | (1)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2)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 (3)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质量 (4)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5)内部控制 |
四、 董事持续进修情形
职称 | 姓名 | 进修日期 | 课程名称 | 时数 |
董事长 | 陈继圣 | 113/04/10 | 公司治理暨企业永续经营研习班 | 3.0 |
113/09/10 | 上柜兴柜公司内部人股权宣导证书 | 3.0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廖本林 | 113/07/20 | 公司治理暨企业永续经营研习班 | 3.0 |
113/09/06 | 公司治理暨企业永续经营研习班 | 3.0 | ||
董事 | 廖宜冠 | 113/09/06 | 公司治理暨企业永续经营研习班 | 3.0 |
113/11/30 | 建立 ESG 永续策略 提升竞争力 | 3.0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陈玄佳 | 113/04/10 | 公司治理暨企业永续经营研习班 | 3.0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朱瑞兰 | 113/11/26-27 | 董事与监察人(含独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实务研习班 | 12.0 |
独立董事 | 刘如山 | 113/04/12 | 掌舵企业智慧之航,公司治理引导前行 | 3.0 |
113/09/06 | 113 年度防范内线交易宣导会 | 3.0 | ||
独立董事 | 陈宇鹏 | 113/04/12 | 掌舵企业智慧之航,公司治理引导前行 | 3.0 |
113/09/06 | 113 年度防范内线交易宣导会 | 3.0 | ||
独立董事 | 陈志成 | 113/09/10 | 上柜兴柜公司内部人股权宣导说明会 | 3.0 |
113/11/21 | 2025年企业治理新视角:董事必备的关键指南 | 3.0 |